她插秧做农活,普普通通的日常生活,都能感到无限愉悦快乐。
“你一个大男人皮肤比女孩儿还细腻。”
“你细皮嫩肉大少爷就别做粗活了,等会儿衣服弄脏了。起来,让我来吧。”
小姑娘不解风情,在他眼里却很可爱。
情不知所起,一往情深。
沈清霁在这两年写了无数信件,幸而,他教过小姑娘读书认字,这会儿小姑娘也会按捺不住思念,害羞写下两个字“想你”。
后来他二十岁出关,迫不及待去见她,突然,被绊住了。
小师弟来接他,红衣身影周围仍旧围着无数青年才俊。小师弟站在他身前,小心翼翼递给他一个香囊,说:“师兄,不要生气了。”
他不说这陈芝麻烂谷子事儿,沈清霁都快把这事情忘了。
沈清霁哪有时间生气,他急着下山去那个小村庄找他的心上人呢。
他手上还捧着一摞又一摞的信件。
沈清霁二十岁,已经完全长成了一个清俊青年,身高腿长,白袍披在身上,如鹤。
是该成亲的年龄了。
他决定写一封家书,负起责任来,告诉他爹,他喜欢上了一个不能喜欢的人。
世家子弟喜欢上一个大字不识几个的村女,那又怎么样
他要娶她,这个念头在心头无比清晰,他就是要跟她白头偕老,然后生下一个白白胖胖健健康康的孩子,当然,孩子生不生都由小姑娘决定,他尊重她,爱护她。
他捧着那些信件,小心翼翼,无比珍视。
小师弟看着他,僵了嘴角。
“谢谢。”他终于回过神来似的,低头很浅很浅笑了笑。
小师弟盯着他,想他肯定是想到别的人了,因为他很快与自己对视,那瞬间收敛了笑意,态度就像对待那些同门师兄弟一样并无特别,温润尔雅,疏离感很强。
说罢他随手塞进袖内,没有犹豫,转身朝着另外那些人点头颔首,以作寒暄。
沈清霁二十岁,已经学会了交际,为了迎小姑娘进门而不遭受非议,他只能按捺住年轻气盛,隐忍着,一步步变成了他们同龄人里最厉害的人物。
他下山救死扶伤,名气渐渐紧逼剑道第一人,他如一颗明珠散发着浅浅光辉,只是,这光辉,照耀到了更多的人。
很多人被他吸引,逐渐靠近他。甚至连戒律堂那个古板弟子玄度都会夸他一句“君子之姿”。
小师弟愣愣看着他转身扎进了人群中央,他愣愣,师兄不像以前会逗他,说:“剑修要什么香囊啊打架还在腰间晃来晃去,麻烦死了。”
他淡淡笑着说很喜欢,塞进去袖内动作却很敷衍。
小师弟望着他,其实他也明白自己变得越来越幼稚,师兄历经万难长大成熟了,而他众星揽月似的长大,是温室里的花朵。
他们,终究还是渐行渐远。
而他不甘心,小师弟喜欢师兄,从那次喝醉被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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